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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归荒野》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经清橒介绍才开始了解的,起初并未觉得有多吸引人:一来初次接触自然文学,了解甚少,书中列举的作品无一读过,即使是听闻许久的,梭罗的《瓦尔登湖》也并未涉读,阅读中缺乏共鸣与认可。二来此书并不是自然文学,也非社科类,而更接近论文性质。事实上这是以程虹女士在布朗大学做访问学者选修美国自然文学的博士论文为基础而出版的书籍,唯有细心通读完书中所列举的作品才能更深层次地理解作者。(这意味着我又挖了个坑···嗯,慢慢填···)

对于本书的主题,作者程虹如是说——“寻归”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走向自然,更不是回到原始自然的状态,而是去寻求自然的造化,让心灵归属于一种像群山,大地,沙漠那般沉静而拥有定力的状态。

自然文学主要特征有三:1.土地伦理的形成。放弃以人类为中心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呼唤人们关爱土地并从荒野中寻求精神价值。2.强调地域感。如果说种族,阶层和性别曾是文学上的热门话题,那么,现在生存地域也应当在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3.具有独特的文学形式和语言。自然文学的这些特征也在自然文学作家身上得以体现。 史密斯和布雷德福的上述作品都有对印第安人的描述。他们或被描述成天真善良,羞怯淳朴的好人,或者被描述成野蛮凶残,茹毛饮血的恶魔。如果说当第一批欧州移民抵达新大陆时,那里已不再是一片纯粹的荒原的话,如果说当时那里已经有了些许历史痕迹的话,那便是印第安人的文化。在土著印第安人心目中,上苍为父,大地为母,所有能行,能飞,有根的生物都是他们的孩子。对他们而言,动物也是人,也有灵性。他们与自然有着一种情同手足的关系。他们将大自然中的万物拟人化:大地是一条生命,石头也有灵魂,动物则可以说话。这种将人与自然平等相待的态度,这种寻求人类与自然的亲情关系的行为,影响到了日后乃至当今的自然文学作家。 威廉和梭罗都具有艺术家的敏感,作家的天赋和诗人的灵魂,只是他们都不大适合自己所处的崇尚伟人的时代。他们都是为了内心的精神追求而超凡脱俗之人。他们一生中都在寻求一种内心的平静,一种与自然的亲情,一种个人精神之喜悦而并非世人所瞩的功名,这也许正是他们的成功所在。也许正是他们生前的寂寞,造成了他们逝后的殊荣,为众人所仰望。

当巴特姆的美国东南部旅行快要结束时,他寻求的已不再是对自然的探险和热爱,而是内心之平静。旅行之后直至去世,巴特姆几乎就一直待在父亲留下的那所充满着自然气息的住宅和花园中。正是在花园里的劳作和孤寂中,巴特姆追求着一种可以让精神自由漫游的境界。对他而言,孤寂不仅是一种愿望,而且是一种需求,一种达到内心平静与幸福的源泉。巴特姆的这种将自然与心灵融为一体的观点,为美国文学从荒野中寻求精神的资源开辟了道路,影响到他身后的梭罗和巴里·洛佩斯等自然文学作家。他们后来所提出的“走向自然也就是走向内心”,以及“我认为有两种风景,一种在你的身外,一种在你的心中”等论点与巴特姆的观点几近相同。

19世纪上半叶,关于美国的自然风景是否能够与欧洲大陆的自然风景相媲美,美国作家和艺术家是应跟随欧洲浪漫主义的潮流,还是用一种美国特色的表达方式来写作和绘画,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欧洲古老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给其自然景物蒙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泽,也为作家和艺术家提供了激发灵感,发挥才思的文化资源。而摆在美国作家和艺术家面前的,却是一片几乎没有历史,也没有文化积淀的原野。应当怎样看待美国的自然,美国的作家和艺术家应当怎样去完成自己的使命——这就是科尔的《论美国风景的散文》要回答的问题。

梭罗以一生对自然的追求和迷恋,试图唤醒人们随着自然的四季而不断地更新生命,使生活充满活力和希望。或许,我们可以从其后期作品《野苹果树》中对野苹果树的描述看到他人生的缩影:野苹果是一种长在荒野,被人忘记和忽视的水果。这种植物扭曲又多节瘤,虽然处于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虽然很晚才结果,又不为大多数人所知,但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崇高的使命。梭罗一生中都在追求一种内心隐藏的甜美,一种与自然的亲情,一种个人精神之喜悦而并非世人所瞩目的功名,这也许正是他的成功所在。

淡化自我,贴近自然,以一种更加淳朴,更容易被普通大众所接受的形式来描述自然,这或许就是世纪之交自然文学的一个特点。巴勒斯的著作为成千上万的年轻读者,打开了一扇通往自然王国的窗口。老年时的巴勒斯曾说:“每当我看到年轻人那样(即肩背露营装备)在乡间跋涉时,便时而暗暗得意,或许是我的书把他们送上了路。”

“一个38岁的缪尔于1869年夏季初次走过那片崇山峻岭,一个年届73岁的缪尔在时过42年之后将那次至关重要的经历以文学形式面世。”年轻时的缪尔迷恋于西部的山峦,而无意写作,只是到了老年才动笔写作,这种结果使得他在晚年时能够用历经沧桑的深度和睿智来再现他初识优胜美地山时那种散发着活力,充满新奇的经历。

爱默生呼唤人们用一种新的眼光看自然,要人们从自然中寻求精神和自我,但他眼中的自然屈从于人类之需要,是服务于人类的。他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主仆关系。梭罗在思想感情和行动上都比爱默生更加亲近自然,并声称要成为自然的一部分,可从他的作品中,我们依然能看到一个非常强烈的“自我”。缪尔则不然。他反对人对自然的双重标准,即以自然是为了支撑和服务人类为借口,任意地,唯利是图地利用自然。他批评了这样一种文化观:在物质主义者的眼中,所有为人类谋福利的东西都可以代表文化,而自然永远站在这些文化的对立面。

《大漠孤行》之所以成为美国自然文学的经典,是因为作者在继承梭罗等人的自然文学传统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自然与人类和谐共处的对立——妥协——平衡的新论,他把19世纪自然文学中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然观,发展为以生态为中心的自然观。他把以随意破坏自然为代价的盲目增长,视为对现代文明本身的背叛。他承袭利奥波德在《沙乡年历》中关于土地健康标准的观点,把完整,稳定和美丽作为沙漠生态健康的标准。《大漠孤行》本身则是一种沙漠美学的体现。

我们需要荒野,无论我们是否真正走进它。我们需要一个避难所,尽管我们永远也不必去那里。 艾比将荒野与美国精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告诫人们,一旦荒野失去了,人们的自由也将受到威胁。“我们可以在完全没有人类生活的前提下拥有荒野,但却不可能在没有荒野的前提下拥有自由。”艾比认为:“真正的人类自由,政治,经济和社会自由,从根本上来讲是与人身自由紧密相连的。他需要足够的空间和土地。”对艾比而言,除非人们走进沙漠与河流,除非他们行走在荒野这幅古老,原始,辽阔而民主的远景之中,否则,他们将“永远无法理解‘自由’这个词的真谛”。 Page: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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