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盛典·诺奖之行》讲故事的人读后感
青岛二中分校 2014级理学学院高二6单元 辛贤宗
他是个讲故事的人,他是个讲故事的农民,讲着讲着,他成为了中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坚信真理与正义的存在,他可以伫立在聚光灯下、置身于争议之中还能从焦虑回归平静的人。他是莫言,这个热爱文学的农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事情,竟沸腾了整个中国大地。
《盛典·诺奖之行》让我对莫言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本书围绕莫言的诺奖之行展开叙述:从他知晓自己获得诺奖到他领奖之后回到故乡。包含了莫言的回忆录、演讲稿、采访录以及笑笑和潘耕对这本书的补充说明。
仍然清晰的记得那一章——“金碧辉煌 盛宴难忘”,这一章讲了莫言来瑞典的最终目的:瑞典每年一度举办的举世瞩目的典礼——诺贝尔颁奖典礼。
里面的一段文字令我印象深刻:外界都说,莫言很会讲话,很会讲故事,但生活中,他谦逊低调、坦诚宽厚。他虽已是名人,但向来与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妻子相敬如宾,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她的妻子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在他乡却每日给丈夫做着家乡最可口的饭菜;时时不忘为丈夫斟上他最喜爱的茶水,甚至在典礼前仔细地替丈夫换好晚礼服。她看似寡言少语,实则内心细腻多情。莫言获奖,我想,与这位体贴人心的女性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
莫言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书中这样说道,莫言本想穿着唐装上台领奖,但一想到众多晚礼服中出现了一件唐装,实在显得突兀,又考虑到入乡随俗,便决定身着晚礼服参加这次典礼。
莫言是个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有神话和寓言的诉求,将所有价值彻底颠覆。他用嬉笑怒骂的笔调,向我们诉说着强烈的象征力量。你可以感觉,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人类的生活,不停地向你倾诉着无尽的善良与残酷的斗争。
本文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选取了莫言来瑞典参加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的两件小事,表达对莫言的崇敬之情;也用热情洋溢的笔触,赞美了莫言妻子的淳朴与付出,很有生活情趣。选取生活小事表现人物性格,是学生写作中应该发扬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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