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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王家政:语文教育是祖国语言教育

语文教育是祖国语言教育

认识语文教育的本质,首先必须弄清楚“语文”这个概念。第一章第三节说到,语文从这个概念产生之日起,人们对它的认识就从来没有一致过,一直存在着争论。其实,问题的症结,争论的焦点是对“语文”这个概念怎样理解。只要把“语文”的含义弄清楚了,“语文教育”也就不难理解了。

“语文”这个概念,是我国在新中国建立之时提出来的。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民族并没有“语文”这一说,甚至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因为历史的原因,也不使用“语文”概念。因为无法借鉴和比照,所以才对其含义争论不休。归纳历次争论中的各派意见,对“语文”含义的理解主要有四种:1.语文就是语言文字;2.语文就是语言文章;3.语文就是语言文学;4.语文就是语言文化。

我们认为,在大家争论不休的情况下要解决对“语文”和“语文教育”含义的理解问题,首先应该确定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方法,作为统一认识的基础。这个统一认识的基础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我们是在语文教育的范围内讨论“语文”的含义,因此要把它与语文教育联系起来,不能泛论“语文”;第二,对“语文”及“语文教育”不能作望文生义的理解,要看语文教育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实际上是一种什么教育,教的是什么“语文”;第三,要认真分析争论中各派意见,找出它们的共识点和分歧点,并在共识点和分歧点之间寻找其联系;第四,要充分尊重概念提出者们的意见,提出者们赋予了“语文”什么样的含义。把这四个方面结合起来理解“语文”的含义,可以看到,作为语文教育范畴的“语文”,从古到今,虽然其内容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但在变化中却也有始有终不变的东西,那就是借助民族文化经典,联系社会生活学习本民族语言,学习识字写字、读书、作文;同时又通过语言的学习来掌握民族文化经典,学习适应社会生活。从争论的各派意见看,他们虽有分歧,但在“语文就是语言”这一点上都是认同的,达到了高度的共识,分歧主要集中在对“文”的理解。

其实,他们的分歧点与共识点是有联系的,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文章是书面语言的一般形式,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形态,文化包含着语言及语言所负载的内容。任何事物都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文字、文章、文学都是语言的表现形态,是语言的现象,本质则是语言。至于文化与语言关系则有点特殊,它们的关系刚好倒过来,文化是本质,语言是现象。由此看来,争论的各派意见最终可以统一于“语文”概念提出者的意见:“什么是语文;平时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在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①这就是说,语文的本质含义是语言。但是语文就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这个解释就其本身的语义而言,是有问题的。

第一,它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赖于发生的、作为思维工具使用的内部心理语言排除在外了。语言是思维和交际的工具,思维与交际是存在内部联系的。作为外部交流的思想感情,正是由思维产生的,没有内部思維也就没有外部交际。因此,用于外部交际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都是由用于内部思维的心理语言转化而来的。所以,理解“语文”概念,不能把内部心理语言排除在外,排斥了内部心理语言,外部语言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失去了根基,又由于语言和思维是不可分离的,排斥内部心理语言,就是排斥思维,语文及语文教育如果排斥了思维,就完全脱离了语言运用的实际,其效果是不堪设想的。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语文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的解释,忽略了语言的民族性特点,把语文混同于一般语言,抹杀了语文与一般语言相区别的个性。这与我国从古到今的语文教育实际是不相符合的。语文这个概念所存在的环境是本民族生生不息的历史和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是这个民族的深厚的文化环境。这正是语文与其相对应的外语的本质区别。我们所说的语文,虽然是语言,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语言,不包括本民族所学的各种外族语言,而是指的本民族的母语,祖国的语言。我们之所以使用“外语”的概念,正是为了把外族语言与语文相区别。可见,这两点恰恰是对揭示语文教育本质至关重要的问题。

为此,我们对“语文”作这样的解释:语文就是语言,特指本民族的母语或自己国家的通用语,它包括外部的口头语言、书面语言和内部的思维语言以及文字、文章、文学等语言的各种形态。语文是民族的特殊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强烈的人文性和与时俱进的发展性。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本国语文的“祖国语言”,有两种具体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个国家如果是由单一民族构成的,那么“语文”就是指民族的母诲;另一种情况就是,一个国家如果是由多民族构成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那么“语文”就是指这个国家各民族的共同语或通用语,它是法定的国家语言,或称“祖国语言”。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其中有22个民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或文字,但是汉民族占了全国95%以上的人口,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管统治者是汉族人还是非汉族人,都认定只有汉语才能作为官方语言,作为全国各民族共同的国家语言。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不是哪个民族或哪个个人的意志。

当代中国,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共同语的“祖国语言”,仍然是汉语言,但是国家法定的规范化的汉语言,那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现代汉语。它不属于哪一个民族(包括汉族)所专有,而是中华各民族所公有的“祖国语言”,是独立各民族语言之上的国家语言系统。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语文”。明确了语文概念,语文教育就不难理解了。语文教育是本民族母语教育或国家各民族共同语教育,即祖国语言教育。我国的语文教育是中华民族共同语——规范的现代汉语语言教育。

①见(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上),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8月版,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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