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为何建在“采空塌陷区”
如果不是看到政府公布的“徐州市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魏庄小学校长韩明(化名)可能还不知道学校处于“采空地面塌陷区”。
5月9日,徐州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举行“防灾减灾日”纪念活动,公布了“徐州市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该信息显示,21个地方属于“采空地面塌陷”,有两所小学列入其中,分别是铜山区柳新镇魏庄小学和铜山区柳新镇实验小学。
有关“采空地面塌陷”的危险早有警示。
一份2006年由铜山国土部门出具的资料显示,采空地面塌陷是人类采矿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直接破坏地表附属物,毁坏农田,破坏地表景观,造成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管线等基础设施失效,造成房屋开裂甚至倒塌,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尽管如此,2008年,魏庄小学新建了3层教学楼。不久,教学楼被确定为“危楼”,所有小学生都禁止入内。而另一所实验小学也在2011年建了一幢新楼。
他们所在的柳新镇是苏北著名的工业强镇,2004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成为苏北历史上第一个财政收入超亿元的镇。这一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深埋于地下的“黑金”。
5月10日,魏庄村的一个村民指着小学门口绿油油的农田说:“这里曾经都是煤矿。”
魏庄小学共有两栋教学楼,主教学楼建于2006年,另一栋建于2008年。据韩明介绍,教学楼都是村大队筹资建设的。
相比于主教学楼,另一栋教学楼要冷清许多。3层楼房,目前只有一层的几间房子暂时作为教师办公室;二三层的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门口的锁都已生锈。学校的一名教师说:“这个现在是危楼,不能用了。”
站在教学楼东侧可以看到该楼房已经倾斜。每层的通道和房梁上有多处开裂,3层通道上,有一半通道整个向下倾斜。该名老师说,后来上级教育部门找到检测机构,最终建议楼房不再使用。
当然,对于教学楼的质量问题,柳新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可能建筑质量不过关。
柳新镇实验小学位于柳新镇,占地30亩。在校园操场附近,铜山区国土资源局立了一块“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标识。该校有一栋教学楼新建于2011年。据该校一名负责老师介绍,大楼新建之前原有3层教学楼,教学楼的墙壁和梁上开裂。学校担心有危险,但检测后发现其不属于危楼。但最终原教学楼被拆除,后来又专门建了一栋新教学楼。
早在多年前,该校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标识,学校定期向铜山国土部门上报房屋开裂情况等信息。
有学校处于“巨型塌陷区”
魏庄小学的教学楼由当地施工队承建,但学校未出具地表沉降监测报告。
记者获得《铜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2010年,铜山县改为铜山区——记者注),该规划显示,据调查,铜山采空地面塌陷面积现状达79.96平方公里,在平面上分为12片,其中夹河煤矿——垞城煤矿塌陷区属于巨型塌陷。魏庄小学就属于垞城煤矿。
该资料显示,采空地面塌陷是铜山最普遍、最严重的矿山地质灾害。铜山地下开采煤等大中型矿山全部采用冒落式开采,即矿石采出后,采空区顶板全部垮落。因此,所有地下采矿区均产生地面塌陷或存在地面塌陷隐患。
该资料还介绍,对正在开采和将来开采的煤矿区来说,采空地面塌陷是必然发生的。对已塌陷区而言,往往还有一定的残余变形,如果受到外界因素扰动后,有发生活化塌陷的可能。
多年来,当地百姓对“采空塌陷”多有投诉纠纷,当地政府也不断组织迁移。当时数据显示,柳新等4个镇因灾迁移41个村庄,迁移人口约两万人,有14个村庄4834户居民房屋出现严重开裂,受灾人口达14850人,居民房屋大多已成危房,每年雨季都有不少房屋倒塌,危险性极大。
据韩明介绍,由于铁路规划覆盖现校址,学校将于2017年前后整校搬迁。
柳新镇实验小学向记者出示了《徐州市铜山县柳新镇部分地表沉降监测报告》,该报告的时间为2009年8月,由中国矿业大学开采损害防护研究所出具。
报告指出,2003年4月,铜山县柳新镇部分居民房屋及部分工厂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附近有徐州市天能集团柳新煤矿。对房屋裂缝原因,双方存在争议,责任不清。实测资料表明,该区在2009年5月29日至8月1日的两个多月内没有下沉。
柳新镇实验小学的崔校长表示,有了这份报告,他们放心盖楼。但他坦言,他并不知道学校地下的真实情况,“这些都是煤矿企业的秘密”。有老师介绍,地下有50公分的高夯道,但具体离地面有多深,他也不知情。
“在采空地面建房,要视具体条件而定”
5月10日,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布的“徐州市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是省级隐患点。经过拉网式排除,确定不同级别隐患点。
隐患点分为省、市、县3类,省级隐患点最严重。国土部门对他们进行定期观测,遇到风险会有紧急预案。目前,他们在墙壁上都安装裂缝警报器,定期收集“明白书”。
该负责人介绍,与石膏矿等一塌陷就是“天坑”不同,煤矿区的塌陷速度很缓慢,一年塌陷1~2毫米。“不是所有采空区都不能建设,选址前可以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教授邓喀中说,在采空地面建房,要视具体条件而定,包括开采深度、厚度和方法等,但没有统一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的状况不同,要因地制宜。如果在开采以后建,要事先评估造成塌陷可能性大小,以及是否会造成建筑物损坏。建筑物结构也很重要,比如建筑物的高度、质量等因素。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认为,在采煤塌陷区建教学楼是地方政府的失职。“学校开始建楼时就应该规划好,进行地质调查,应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问题。”张玉林称,既然已经建了,要么拆除,要么回填,但要衡量投入成本,并要考虑到学校的位置和学生上学的方便性等综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