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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2016中考这些变化你要知道

小升初6月16~22日集体报名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16日~22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23日~24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和学籍表(须学校盖章)。

特长生招生严禁组织文化课考试

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第三十八中学、第五十五中学、第四十二中学、第四十五中学、第五十中学、琥珀中学、第四十六中学、第四十八中学、第六十八中学、一六八玫瑰园学校、长丰县城关中学、庐江县第四中学)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

已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逐步取消该项招生。特长生招收工作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招生办法,严禁组织文化课考试。

城区择校生比例严控在4%以下

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班额。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总额的4%。

合肥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级规模,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科目与分值 中考总分810分

今年,合肥市中考7门文化课依旧是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与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其中,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志愿设置 实行“知分填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

填报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录取后按照统招生(不含特长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分别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填报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7月前两天各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7月1日—2日,就能领着自家孩子去各区的公办小学报名入学了。和往年一样,今年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依旧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原则。与中招方案同日公布的,还有《合肥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备受关注的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或在6月3日前公布。

公办学校招生上,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

对于“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教育局规定,必须要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随后将予以公布。

另外,针对家长们关注的学区调整方案,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6月初予以公布,家长们还得“再等等”。

小升初6月16~22日集体报名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16日~22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23日~24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和学籍表(须学校盖章)。

特长生招生严禁组织文化课考试

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第三十八中学、第五十五中学、第四十二中学、第四十五中学、第五十中学、琥珀中学、第四十六中学、第四十八中学、第六十八中学、一六八玫瑰园学校、长丰县城关中学、庐江县第四中学)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

已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逐步取消该项招生。特长生招收工作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招生办法,严禁组织文化课考试。

城区择校生比例严控在4%以下

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班额。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总额的4%。

合肥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级规模,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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