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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芜湖中招划出四条“红线”

记者5月24日从芜湖市教育局获悉,为做好2016年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芜湖市划出政策“红线”,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触碰”。

红线一:所有普高均不得“超招”

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凡违背此项规定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和取得学籍,更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民办普高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民办普通高中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红线二:严禁以非正当手段抢生源

全市各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有偿招生;不得采取变相择校行为,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不得向生源学校和考生发布虚假广告,同时要严格执行招生广告的审查备案制度;不得擅自违规招收新生,更不得擅自重复招收已被招生部门认可录取的新生。

全市各生源学校不准向没有招生资质的学校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准接受或索要招生学校的钱物或有价证券;不准违背学生意愿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准向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外地学校输送生源。

红线三:公开、公示必须做到位

今年中招,招生政策、招生学校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信息、招生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必须公开。

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含切块)考生资格、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免试直升生资格、政策照顾加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考生名单、日常体育锻炼成绩、应历届生届别、普高新生学籍等必须公示。

红线四:不得按中考的成绩排名

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全市各初中学校要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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